Guidance

Notice of rights and entitlements Cantonese (traditional Chinese) (PACE Code H) (accessible version)

Updated 18 December 2019

2000 年反恐怖主義法

請記住你在被羈押時的權利

關於刑事訴訟之知悉權,根據英格蘭與威爾斯的法律 以及遵從 EU Directive 2012/13(歐盟指令 2012/13),你被保證具有本通知之中的權利。

本頁概述了你在警察局的權利。

在後續頁的第 1 至第 11 段中有著更多的資訊。

完整詳情列在警方的 Code of Practice H(實務守則 H)之中。

  1. 當你在警察局期間,如果你希望有一位律師來幫助你,那麽請告訴警察。這是免費 的。

  2. 如果你希望某人獲悉你在何處,那麽請告訴警察。這是免費的。

  3. 如果你需要查看警察的規則,請告訴警察 - 這些規則是被稱之爲『實務守則(Codes of Practice)』。

  4. 如果你需要醫療方面的幫助,請告訴警察。如果你感到正在生病或者是受了傷,請告 訴警察。醫療幫助是免費的。

  5. 如果你被詢問到有關你涉嫌參與實施、準備或煽動恐怖主義活動的問題時,你可以不 說任何話。然而,當你被詢問到你今後在法庭之上所依賴的某些事宜時,假如你不予 提及,那麽這可能將會不利於你屆時的辯護。你所說的任何話,都有可能被作爲證 據。

  6. 警察必須告知你有關你涉嫌參與實施、準備或煽動恐怖主義活動的性質,以及你被 逮捕和被羈押的原因。

  7. 警察必須讓你或你的律師查看有關你被逮捕和被羈押之原因,以及有關你在警察 局期間之事宜的記錄和文件。

  8. 如果你需要一位口譯員,那麽警察必須為你提供。你還可以要求獲得特定文件的 翻譯件。這是免費的。

  9. 如果你不是英國人,並且你希望聯絡你的大使館或領事館,或者是希望他們被告知你 已被羈押,那麽請告訴警察。這是免費的。

  10. 警察必須告知你他們能夠羈押你多長時間。

  11. 如果你被控罪,並且你的案件被送交法庭審理,那麽你或你的律師將有權在法庭審 理之前查看檢控證據。

如果你不清楚這些權利之中的任何一項,請告訴監所警官

請查看概述之後的後續頁,以便獲得有關警察應該如何對待和照顧你的更多資訊

此版本的權利與權益通知自 2019 年 8 月 21 日

請保存本資訊,並儘快地閲讀。它將幫助你在警察局期間做出決定。

1. 獲得律師的幫助

  • 律師可以給予你有關法律方面的幫助和建議。
  • 請求與律師談話,並不會讓你看上去是做了任何的錯事。
  • 監所警官(Police Custody Officer)必須詢問你是否需要法律諮詢服務。這是免 費的。
  • 當你在警察局時,無論白天或晚上警察必須允許你隨時與律師談話。
  • 如果你要求法律諮詢,那麽在你有機會與律師談話之前,警察通常不被允許 向你詢問問題。當警察向你詢問問題時,你可以要求律師與你同在一室。
  • 如果你告訴警察你不需要法律諮詢,但是在之後改變了你的想法。那麽請告 訴監所警官,他/她隨后會幫助你聯絡律師。
  • 如果律師沒有親自到警察局或與你聯絡,或者是你需要再次與律師談話,那 麽請要求警察再次聯絡他們。
  • 你可以要求與一位你認識的律師談話,如果他們從事法律援助工作,那麽你 將不需要付費。如果你不認識律師,或者是無法聯絡上你所認識的律師,那 麽,你可以與值班律師談話。這是免費的。
  • 值班律師與警察沒有任何關係。

安排免費的法律諮詢:

  • 警察將聯絡辯護律師電話中心(Defence Solicitor Call Centre,簡稱 DSCC)。 辯護律師電話中心(DSCC)將安排你要求的律師,或是值班律師為你提供法律 諮詢。
  • 辯護律師電話中心(DSCC)是獨立的服務機構, 負責安排免費的法律諮詢,與 警察並沒有任何的關係。

如果你希望由自己支付法律諮詢的費用:

  • 在所有的個案中,只要你願意,你都可以支付法律諮詢的費用。
  • 辯護律師電話中心(DSCC) 將代表你聯絡你自己的律師。
  • 你有權與你所選擇的律師在電話中進行私下咨詢通話,或者他們可以決定親 自到警察局來見你。
  • 如果無法聯絡到你所選擇的律師,那麽警察仍然可以致電辯護律師電話中心 (DSCC),以安排值班律師提供免費法律諮詢。

2. 告訴某人你在警察局

  • 你可以要求警察聯絡某位需要知道你在警察局的人士。這是免費的。
  • 他們會儘快地為你聯絡某位人士。

3. 查看實務守則

  • 『實務守則(Codes of Practice)』是一些規則,它將告訴你:當你在警察局的 時候,有哪些事情是警察可以做的,以及哪些是不可以做的。這其中包括了 在本通知中所概述的權利。
  • 警察會讓你閲讀『實務守則』,但是你不可以閲讀太長的時間,以至於耽擱 警察查明你是否違反了法律。
  • 如果你希望閲讀實務守則,請告訴監所警官。

4. 如果你不舒服或受傷,請獲取醫療幫助

  • 如果你感到在生病或需要服用藥物,或者是受傷,請告訴警察。他們會找來醫 生或護士, 或是其他健康護理專業人士,并且这是免费的。
  • 可能會允許你服用你自己的藥品,但是警察會首先進行檢查。通常一位護士 會首先來見你,但是如果你需要醫生,那麽警察將會請來一位醫生。你可以 要求見其他的醫生,但是你需要支付其費用。

5. 保持沉默的權利

如果你被詢問到有關你涉嫌參與實施、準備或煽動恐怖主義活動的問題,你可 以不說任何話。

然而,當你被詢問到你今後會在法庭之上所依賴的某些事宜時,假如你不予提 及,那麽,這可能會不利於你屆時的辯護。

你所說的任何話,都有可能被作爲證據。

6. 知曉你被逮捕和羈押的原因

  • 警察必須向你提供資料,以便你能夠理解你爲什麽被逮捕,以及被懷疑參與實 施、準備或煽動恐怖主義活動。
  • 在警察局,警察必須告知你他們需要羈押你的原因。
  • 在你被詢問有關你涉嫌參與恐怖主義活動的任何問題之前,警察必須向你或 你的律師提供有關警察認爲你所做的事情的足夠資料,這樣 你才能夠為你自 己辯護,但是這些資料不得在可能危害到警方調查的时间里提供。
  • 這適用於警察懷疑你所犯下的任何其他罪行。

7. 查看有關對你的逮捕和羈押的記錄與文件

  • 當你被羈押在警察局時,警察必須:
    • 在你的羈押記錄中記錄下你被逮捕的原因和逮捕你的必要性,以及他們 爲什麽認爲你需要被羈押。
    • 讓你和你的律師查看這些記錄。監所警官會安排此事。
  • 警察必須讓你或你的律師接觸到必不可少的文件和資料以便在必要時能夠有 效地質疑對你的逮捕和羈押的合法性。

8. 獲得口譯員以及翻譯特定文件來幫助你

  • 如果你不會說或聼不懂英語,警察會安排一位會說你的語言的人士來幫助你。 這是免費的。
  • 如果你耳聾,或是有説話障礙,警察將會安排一位英國手語英語翻譯員來幫 助你。這是免費的。
  • 如果你不會說或聼不懂英語,警察將會請一位口譯員告訴你:他們爲什麽羈 押你。警察在每一次決定將你羈押的時候,都必須如此行事。
  • 除非是出於特別的原因,否則在每一次做出將你羈押的決定之後,以及你被 控告了任何的罪行之後,警察都是必須給你一份使用了你自己的語言所做的 記錄,記載了你被羈押的理由,以及你所被控告的任何罪行。這些特別原因 是:
    • 如果你決定你不需要記錄來為自己辯護,因爲你完全理解所發生的事 情,以及放棄你獲取記錄之權利的後果,並且你已經有了請一位律師 來幫助做出決定的機會。你還必須是以書面方式給出你的許可。
    • 如果透過口譯員的口語翻譯或概述來替代書面翻譯,就足以讓你為自 己辯護,並且你是完全理解所發生的事情。監所警官也必須對此給予 授權。
  • 在警察向你詢問問題,並且是沒有進行錄音的時候,口譯員會使用你自己的語 言來記錄所問的問題和你的回答。你可以在你簽名之前檢查這是否為準確的 記錄。
  • 如果你希望向警方做出陳述,口譯員將使用你的語言來製作一份該陳述的副 本,供你檢查是否準確並簽名。
  • 你還有權獲得本通知的翻譯文本。如果沒有翻譯文本,那麽必須透過口譯員 向你提供該資訊,並且不得無故延誤提供翻譯文本。

9. 聯絡你的大使館或領事館

如果你不是英國人,你可以告訴警察你希望聯絡你的高級專員公署、大使館或 領事館,以便告訴他們你在何處,以及你爲什麽會在警察局。他們也可以私下 探訪你,或者是安排一位律師來見你。

10. 你可以被羈押多長時間?

  • 僅在法庭允許警方羈押你更長時間的時候,才可以在沒有對你指控罪行的情 況之下對你羈押超過 48 小時。法庭有權力把沒有控罪的羈押時間,延長到 最多為自你被逮捕之時起的 14 天。
  • 每隔一段時間必須有一名高級警官對你的案件進行審查,用以查看並決定你 是否應該仍然被羈押。這被稱之爲復審。除非是你的狀態欠佳,否則你有權 對這個決定表達你的看法。你的律師同時也有權代表你對這個決定發表意 見。
  • 如果復審官員沒有釋放你,那麽必須告知你原因,並且將這個原因記錄在你 的羈押記錄之中。
  • 如果你的羈押已無必要,那麽你必須被釋放。
  • 當警察請求法庭延長對你的羈押時:
    • 必須給你一份書面通知,向你說明審理將在何時進行,以及申請延長 對你的羈押的原因。
    • 你必須被帶往法庭出席審理,除非設置了電視鏈接,你可以通過該設 備看到法庭上的人並聽到他們說話,他們也可以看到你並聽到你說 話。
    • 你有權與一位律師一同出庭。
    • 僅在法庭認爲對你繼續羈押是有必要的,以及警察是在仔細地調查你 的案件,並且沒有無故延誤的時候,才會允許警察繼續羈押你。
  • 如果警察有著足夠的證據來把你送交法庭,你可能會在警察局或是透過郵件 被控罪,並到進行庭審的法庭出庭。

復審以及羈押延長

  • 在你被逮捕之後,你有時可能會被羈押超過 48 小時。在此情形之下,你必 須被給予:
    • 一份書面文件說明已經提出了延長對你羈押的申請;
    • 提交申請的時間;
    • 法庭受理申請的時間;以及
    • 尋求進一步羈押的理由。

在每一次申請延長或進一步延長對你的羈押時,也必須向你(以及你的法律代 表)下達通知。

11. 在你的案件被送交法庭時獲取證據

假如你被控告了一項罪行,那麽你或你的律師必須被允許查看針對你的證據, 以及可能會幫助你辯護的證據。這必須是在你的庭審開始之前完成。警方和皇 家檢控署(Crown Prosecution) 必須安排此事,並提供相關的文件和資料。

在警察局中需要了解的其它事情

你應該得到如何的對待和照顧

這些說明告訴你當你被羈押在警察局時你可以預期的事情。如果需要得到更多詳情, 請要求查看『實務守則』。它包括一個列表,你可以在其中找出有關每一件此類事情 的更多詳情。如果你有任何疑問,請詢問監所警官。

需要幫助的人士

  • 如果你的年齡在 18 嵗以下,或者屬於弱勢人士,例如,你有學習障礙或精神健 康問題,那麽當警察在進行某些工作之時,你有權得到一位人士的陪伴。這位人 士被稱之爲你的『適當成人』,並且他們也會得到該通知的一份。
  • 你的『適當成人』將幫助你理解正在發生的事情并照顧你的利益。在警察向你告 知你的權利,以及告訴你爲什麽你被扣留在警察局的時候,他或她必須與你在一 起。在警察向你閲讀警方警誡時,他或她也必須與你在一起。
  • 你的『適當成人』還可以代表你要求得到一位律師。
  • 如果你願意,你可以在你的『適當成人』不在房間内的情形之下與你的律師談 話。
  • 當你在警察局期間,警察可能還需要做下列中的一件事情。除非是有特別的原 因,否則當警察在做下列的任何一件事情時,你的適當成人必須在整個過程中與 你在一起:
    • 與你面談,或者是要求你簽署一份書面陳述或警方記錄。
    • 脫掉除你的外衣之外的衣服來搜查你。
    • 採集你的指紋、拍照或者是採集 DNA 或其他樣本。
    • 進行任何有關目擊証人辨認嫌犯程序的事宜。
  • 當警方復審你的個案以查看你是否應該被羈押更長時間的時候,你的『適當成 人』應該有機會來當面出席,或者是在電話中為你提供幫助。
  • 如果你的『適當成人』能夠出席,那麽在警察對你進行控罪的時候,他們必須在 場。

獲取你在警察局期間的詳細資料

  • 當你在警察局的時候,所有關於你的事情都有記錄。這被稱之爲羈押記錄 (Custody Record)。
  • 當你離開警察局的時候,你、你的律師或你的『適當成人』可以要求得到一份羈 押記錄的副本。警察必須盡可能快地給你一份你的羈押記錄的副本。
  • 你可以在你離開警察局之後的不超過 12 個月内,向警察要求一份你的羈押記錄 的副本。

保持聯絡

  • 除了與律師談話和告訴某人有關你被逮捕的事宜,通常還會允許你打一次電話。
  • 如果你希望打電話,請向警察提出要求。
  • 你還可以要求得到一支筆和紙張。
  • 你可能可以接待訪客,但是監所警官可以予以拒絕。

你的監室

  • 如有可能,你應該被單獨關押在一個監室之中。
  • 監室應該是乾淨、溫暖和有光照的。
  • 你的寢具應該是清潔和整齊的。
  • 你必須被允許使用廁所和進行洗漱。

個人需求 — 健康、衛生和福利

  • 您必須被詢問是否想與拘留所的工作人員進行私下交談,以便討論與您的健 康、衛生和福利有關而且可能會影響到您或者令您擔心的任何個人需求。
  • 員警將安排提供被認為是必要的產品,以滿足您的需求。 如果您希望的話, 可以安排與您的性別相同的工作人員與您交談。
  • 如果您是 18 歲或 18 歲以上的女性,在被拘留期間,工作人員必須向您詢問 您是否需要或可能需要經期用品,而且必須告訴您:
    • 這些產品將免費提供;
    • 有替代產品可以提供,以及
    • 如果拘留所的官員同意,您的家人或朋友可以自費給您提供用品。
  • 如果您是一位不滿 18 歲的女孩,拘留所的官員將會確保有警察局的一位女性 警員在場對您進行照顧,並詢問您的個人需求和經期用品。

衣服

如果你自己的衣服被拿走了,那麽警察必須向你提供其他類型的衣服。

飲食

你必須得到帶有飲料的一日三餐。你還可以在每餐之間喝飲料。

運動

如有可能,應該允許你每日到室外呼吸新鮮空氣。

當警察對你問話的時候

  • 房間應該是乾淨、溫暖和有光照的。
  • 你不是必須站立著的。
  • 警官應該告訴你他們的姓名和他們的警銜。
  • 你應該在正常的進餐時間有一次休息,以及在約 2 小時后有一個用來喝飲料的休 息時間。
  • 在你被羈押期間,應該允許你在每 24 小時内至少有 8 個小時的休息時間。

信仰需求

如果你在警察局期間需要任何物品來幫助你履行你的宗教信仰,請告訴警察。他 們可以提供必要的宗教書籍和其他物品。

當普通規則不適用時

獲得律師來幫助你

在某些特別情形之下,警察急需在你與律師談話之前向你詢問問題。在實務守 則中提供了有關這些特別情形的資訊。其中規定了當你在警察局的時候,警察 可以做的和不可以做的事情。如果你希望查看詳情,它們列在實務守則中守則 H 的第 6.7 段裡。

有一种特別情形,警察不允許你與你所選擇的律師談話。如果出現這種情形, 那麽必須允許你選擇其他律師。如果你希望查看詳情,它們被列在實務守則中 守則 H 的附錄 B 裡。

有一种特別情形,警察在這個情形之下將不允許你與你的律師在私下裡談話。 在這種情況下,一位級別非常高的高級警官將會授權一位穿制服的督察在場。 如果你希望查看詳情,它們被列在實務守則中守則 H 的第 6.5 段裡。

告知某人你在警察局

有幾种特別情形,警察在這樣的情形之下將不允許你與任何人聯絡。在實務守 則中提供了有關這些特別情形的資訊。如果你希望查看詳情,它們列在實務守 則中守則 H 的附錄 B 裡。

獨立監所探訪員

他們是在沒有事先宣佈的情形之下可以進入警察局的社區成員。他們被稱之爲獨立 監所探訪員,所進行的是志願性的工作,來確保被羈押人士得到了適當的對待並有 著行使權利的途徑。

你無權要求與獨立監所探訪員見面,或者是要求他們前來探訪你,但是探訪員可以 要求與你見面。如果獨立監所探訪員在你被羈押期間前來探訪你,那麽他們會是獨 立於警察行事的。他們會查證你的福利和權利都已得到了保護。然而,如果你不願 意,那麽你不是一定要和他們進行談話。

如何投訴

如果你希望對你所得到的對待方式進行投訴,請要求與一位督察或更高級別的警官 談話。在被釋放后,你還可以到任何一間警察局,或是透過你的律師或你的國會議 員,代表你向『警察行為獨立辦公室(簡稱 IOPC) 』提出投訴。